人大决定农业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摘  要:

“赞成162票;反对0票:弃权1票。”“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2005年12月29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决定,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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