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 修辞学习 >> 2006年4期 >> 摘要

论法律语言的简明化和大众化

廖美珍

华中师范大学外语学院,武汉430079

摘  要:

法律语言的简明化和大众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要真正实现法治,就必须让普通老百姓知法并且懂法。法律语言的简明化和大众化有助于真正体现法律的公正。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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