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外汇业务检查实务中可根据检查的目的、范围、对象、内容、主体及时限等选择不同的检查方法。如: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核查等适宜定期检查;结合经济、金融及外汇形势而开展的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检查、外汇新政策实施效果检验以及突发事件、举报事件等都适用于临时检查;外汇指定银行合规性检查适合于全面检查;而网络炒汇、骗购核销单、走私骗汇骗税、地下钱庄等多适用多部门联合检查。结售汇业务检查、外资外债业务检查、账户开立使用情况检查以及内控管理情况的检查等则适合于单独检查。[第一段]
文章出处:
《中国外汇》-2007年2期 -107-107页
Foreign Ex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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