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政府状态”下国际法之遵守——以利益分析为基点
李杰豪
摘 要:
国际社会缺乏统一的立法、行政机关和具有集中管辖权力的司法机构.在这种“无政府状态”下.国际法的遵守、实施成为国际关系中最为复杂的问题之一,学界历来采取回避的态度.但依靠强制力推行法律的观点也日益受到法理学界的质疑一从利益分析的新基点出发,法律实质上是社会分配、平衡和调整利益的工具,法律之所以得到遵守,除了一定意义的强制这一外在措施外,更重要的是其调整、规范具有切合人们利益要求的价值取向.国际法本身是利益协调的产物,是各种利益的外在抽象,这是国际法能够超越秩序缺陷(当然也具有一定的外在拘束力)事实上得到遵守的根本原因.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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