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国家下的少数人的特别权利

高其才

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摘  要:

“多数与少数的关系”是民主理论、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的核心论题。满足不同的民族、族裔、宗教和语言群体的愿望并确保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现代民主政治体制和法治国家下促进和保护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的规定包括禁止歧视和少数人的特别权利。这些基于现代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下的平等理念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而在国际条约中得到了具体体现,集中体现在《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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