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逼迫式”打法,首先是一种积极的、争取主动的比赛打法。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出现,并在90年代中期成形的一种比以往“全攻全守”打法更加队形紧密和快节奏的先进战术打法。逼迫式打法的进攻,是在执行“制造宽度和加大纵深”进攻原则的前提下,更加突出体现“突破渗透和敢于向前”的思想,只要有机会,就一定以简练、直接的方式把球打向对方身后和门前,给对方防守施加压力,更加体现进攻的大胆和果断。当然,逼迫式打法更突出的特点是在防守上,防守时,一般是整体阵型不向后退或回收,而是在丢球地点就地展开积极的反抢,是在防守“协防密集和人数占优”的原则下,前后队员之间更加紧密的压缩,在有球的一侧更多地采取挟抢和围抢,全队阵型呈前压的态势,球到哪里,哪里就必须形成防守的人数优势,形成挟抢和围抢之势,目的是使对方不适应本方的节奏,处于紧张和被动,直至造成对方失误,转守为攻。逼迫式打法并没有突破和超越“全攻全守”的思想,也没有违背进攻与防守的一般原则,只是比通常的比赛更加强调进攻的向前性和防守的向前逼压,具体体现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段]
文章出处:
《体育师友》-2007年1期 -60-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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