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杖法》对宋代刑罚重刑化的影响

吕志兴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摘  要:

《折杖法》的制定与实施使得宋代五刑体系名存实亡,主要表现为:主刑种类减少,刑种配置不合理。为遏制犯罪,宋政府通过颁敕和编敕,规定或创设新刑种,形成以臀杖、脊杖、编管、配刑、死刑为主的刑罚体系,凌迟亦成为常用刑,结果使宋代刑罚较唐代更为严酷。宋代制定与实施《折杖法》,本欲轻刑,但导致刑种配置缺乏科学性,刑罚轻重失衡,反而促使刑罚重刑化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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