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然文化遗产管理经验及其对全国的启示
苏杨[1] 李树平[2]
[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北京100010 [2]北京达沃斯巅峰旅游规划设计院,北京100012
摘 要:
近年来,自然文化遗产管理的市场化改革在我国成为普遍趋势。许多省市的改革出现了偏差,而福建省的改革则相对成功。福建省在改革中通过“五纳入”等措施形成了管理效果较好、机制较为健全的管理模式,其特点是法规开路、一区一主、规划预防、有限经营、首长保驾、立体监督等。在自然文化遗产管理的行政资源约束长期存在,资金、管理、经营、监督机制难以从法制层面规范的情况下,“福建模式”较好地兼顾了遗产的保护、服务和经营目标,可供我国自然文化遗产管理第一阶段的改革借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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