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央与地方利益沟通机制——一种宪政程序视角

刘道筠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摘  要: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是利益关系,这种利益关系既有一致性,也有矛盾性,使得双方的利益沟通成为必要和可能。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利益沟通,在宪法上表现为一种宪政程序。作为一种正当法律程序,沟通是一种民主协商和对话机制,意味着地方对中央的政治参与,通过沟通可以表明各方意见,衡平各方利益,实现利益的协调。沟通还是一种全方位的沟通,即包括事前沟通,也包括事后沟通;即包括正式沟通,也包括非正式沟通。 (共5页)

相关文章:

主题相关 参考文献(13篇) 耦合文献(173篇) 

参考文献

更多文章搜索 
中国业务群个人门户,免费下载!
征稿启事
相关文章+更多
社区热帖+更多
天元数据 维普资讯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2008 cqvip.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证 B2-2005002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