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研究中国传统道德中的和谐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意义重大,在理论上有助于深化整个和谐问题的探讨,在实践上有助于推动国内外的和谐化进程。中国传统道德中的和谐观以实现内圣外王的政治抱负为旨归,并在长期的演化过程中得到了不断的丰富和发展。由于缺乏民主法治这一核心的和谐要素,使得中国历史上虽有和谐之名却无和谐之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首先坚持民主法治建设,体现与传统和谐观的本质区别。在此基础上,中国传统道德中的和谐观又能从边缘角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很多的思想养料,主要有实施以民为本的仁政这一世俗诉求,发动制止暴政的革命这一正义措施,鼓励选贤任能的竞争这一活力机制。[著者文摘]
文章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6期 -84-87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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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 号: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0681(2007)06-0084-04
[参考文献]
收稿日期: 2007-08-10
基金资助:
本文系作者主持的2006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国传统道德中的和谐观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研究》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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