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 频率 比率

侯新昌[1] 孙淑娥[2]

[1]西安广播电视大学 [2]西安石油大学理学院

摘  要:

最近有机会拜读《中学数学教学参考》文[1]、[2]关于高中数学新教材中“概率”部分的论述,很受启发.但美中不足的是,文[1]将事件A的概率简单地理解为频率的极限,即P(A)=lim n→∞ μm/n.甚至建议在概率之前加入数列极限的知识,从而利用数列极限来定义概率.笔者认为这是一知识性错误,有必要在此给予阐述,与同行商榷. (共2页)

相关文章:

主题相关
更多文章搜索 
中国业务群个人门户,免费下载!
征稿启事
相关文章+更多
社区热帖+更多
天元数据 维普资讯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2008 cqvip.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证 B2-2005002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