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 民族论坛 >> 2008年5期 >> 摘要

湖南省高考“两种考生”优惠政策观察——阳光政策阳光运行——解读湖南省高考“两种考生”优惠政策

吴端 依孜

摘  要:

我国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一直都“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在上世纪50年代,我国就规定,为了照顾少数民族学生,在他们报考高等学校或一般中学时,应当“适当规定一个入学成绩标准”;当他们入学后,还应当“给以适当补习条件”;60年代、70年代还对此规定作了一些补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又作了进一步的充实,例如,高等学校在录取学生的时候,“对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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