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伦理重构的制度化路径与实施机制

徐汝华

苏州市农村干部学院,江苏苏州215011

摘  要:

行政伦理失范,是行政权力的一种异化现象。克服行政伦理失范的唯一有效选择在于行政伦理制度化,即把对行政人员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制度化,它包括以公务员制度把对行政人员的道德要求规范化、以党的各项规章制度把对行政人员的道德要求纪律化、以法律法规把对行政人员的道德要求法律化和行政伦理制度化的实施机制等四个层面的内容。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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