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妇女平等就业权的实现

李蕊[1] 洪芳[2]

[1]济南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02 [2]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国际关系系,山东济南250100

摘  要:

虽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但是,现实中这种平等的就业权很难得到实现,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因素。实现妇女平等就业权的措施应是:第一,树立正确的性别观,消除妇女实现平等就业权的主观障碍;第二.树立正确的生育价值观,完善妇女生育期间的保险制度,为妇女实现平等就业权提供制度的保障。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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