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公有制下价值表现形式的特殊性

高志文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经管学院,江苏南京210044

摘  要:

商品的价值是劳动社会化的表现。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中,价值表现为私人劳动的社会化,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有制中,价值表现为公有劳动和集体劳动的社会化。这种价值表现的特殊性是由现阶段公有制存在形式的特点决定的。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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