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形态的发展与人的自由

宋朝龙

北京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北京100871

摘  要:

采猎劳动、生产劳动和自由劳动是依次更替的三种劳动形态。在采猎劳动阶段,产品是大自然生产的。在生产劳动阶段,产品是人通过劳动资料加工劳动对象的结果。生产劳动既是劳动者作为主体的自觉创造过程,又是劳动者作为客体的体力耗费过程。作为自觉创造,生产劳动创造出一个日益丰富的使用价值体系,它激发了人们对产品的积累欲;作为体力耗费,生产劳动意味着超过一定限度的体力支出、意味着人体作为力学器官被禁锢在自然必然性中,这导致了人们对劳动耗费的逃避。追逐财富和逃避劳动这个矛盾的解决办法和相应的结果就是无偿支配别人劳动的关系,即阶级关系。随着生产劳动转化为自由劳动,体力耗费不再成为生产财富的基础,劳动时间不再成为财富的尺度;逃避劳动和转嫁劳动不再是个人获得自由发展的条件,社会将克服分裂状态而实现自由人的联合。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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