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十六大以来,中央带领全党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道路上建立了最新成果,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理论”。科学发展观是一种体系性思想、体系性概念。它可以从新的视角对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阶段性成果进行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综合与分析。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目标,是科学发展在某种历史阶段的一个重要条件。理论成果可以从不同维度串起来——体系化。但不管怎样体系化,必须在基本概念、公理框架、逻辑起点、逻辑方法上一元化。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呈现出几个阶段性特点。不管在哪个发展阶段,“科学”和“发展”都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有逻辑一致性的基本概念和公理框架。科学与发展既可构筑世界观、人生观,又可构筑认识论、方法论。知识分子注重一种理论在世界观和认识论上的层次,而其它群众更注重理论在人生观和方法论上的实用价值。理论只有能够构筑世界观、认识论,才有可能从思想上、精神上领导知识分子;只有能够构筑人生观、方法论,才有可能让人民群众广泛接受,并由此形成党与群众的民主关系,形成民主监督。[第一段]

文章出处:
《科学社会主义》-2007年6期 -33-34页
Scientific Soci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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