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

杨建林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福建福州350014

摘  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理性的、有秩序的和以人为本的社会。法治精神所维护的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我们今天所追求的公平正义,主要是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不仅规定社会主体的行为,也调节着社会主体的各种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但需要完备的法律,而且必须增强全社会的守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才能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顺利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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