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在器质性精神障碍司法鉴定中的运用
汤涛 蔡伟雄 张钦廷 黄富银 吴家声 汪建君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200063
摘 要:
目的 探讨《精神病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在器质性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司法鉴定中的运用。方法 多中心收集73例被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器质性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完成量表评定.同时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进行三级划分。结果 小部分组、部分组、大部分组量表评定总分的平均分依次升高且存在显著性差异。分别为22.00±2.24、27.46±5.46、31.94±4.93:量表共15个条目与评定分显著相关。相关系数从0.233至0.661不等;因子分析得到7个因子.能解释76.306%变异.判别分析结果表明68.5%的样本能被正确划分。结论 精神病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内部构建合理.在器质性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司法鉴定中。其评定总分能有效反映三级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之间差异。 (共4页)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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