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驻厂监管复原乳情节严重者吊销证照
摘 要:
监管部门:情节严重者吊销证照 日前,国家质监总局、发改委、农业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五部委联合发出国家质监联2005年第447号文,该文为关于加强液态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12月5日至26日,各个有关部门需对液态奶市场占有份额居全国前列的12家企业位于各自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加工场所进行驻厂监管。其中,蒙牛和伊利各有35家工厂必须接受监管,为12个企业之最。 (共1页)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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