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权法律保护:比较与启示

吴越[1] 杜芸[2] 胡晓红[3]

[1]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甘肃兰州730000 [2]湖北省云开正泰律师事务所,湖北武汉430014 [3]兰州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00

摘  要:

品种权是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需要通过完备的法律予以保护。通过比较TRIPs协定、UPOV条约、欧美、日本等法律,结合实践需要,提出了修订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思路,为实践中解决品种权侵权纠纷提供理论依据。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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