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 中华商标 >> 2007年10期 >> 摘要

薰衣草无“香”反惹蜂蜇

马翔

摘  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前维持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湖南恒安纸业有限公司使用“薰衣草”不构成商标侵权的判决。至此,备受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湖南恒安纸业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终于落下了帷幕。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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