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日起我国出口食品须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防城

摘  要:

本刊讯:最近,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公告决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对所有经出入培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的食品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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