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 中国档案 >> 2007年9期 >> 摘要

用档案记录和服务发展的探索——成都市“双重采集”工作的回顾和展望

赵德喜 曾涛

成都市档案局,610072

摘  要:

2006年11月30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明文规定:“对有重大影响的国际性、全国性会议或者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其他重大活动的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指导。”这既是对成都市开展重要政务活动和重大活动档案采集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双重采集”)的充分肯定,又是今后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强大法律支撑。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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