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用友工资系统中自带工资项目“应发合计”、“扣款合计”的含义与会计制度中的“应发工资”、“扣款合计”的含义并不相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模块中的“收入额合计’’与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也不相符,需要通过追加工资项目予以更正。[著者文摘]
文章出处:
《中国管理信息化》-2007年10卷7期 -23-24页
China Management Informatio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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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 号: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194(2007)07-0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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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200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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