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 >> 致富天地 >> 2008年2期 >> 摘要

农业部出台农药登记管理新规定

摘  要:

农业部最近出台了农药登记管理的6项新规定,主要内容如下:一是从2008年1月起,停止批准商品名称,农药名称一律使用通用名称或简化通用名称,直接使用的农药以功能表述词语和剂型作为产品名称;自2008年7月1日起,生产的农药产品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二是将农药临时登记证的累积有效期由四年缩短到三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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