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上下班途中遭遇事故可获双重赔偿

谭小辉

摘  要:

2005年2月4日,某民办学校的张老师驾驶二轮摩托车在上班路上,碰到停于路边的大货车后端,导致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21天。其所在学校在其住院期间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2005年9月,张某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因工伤残八级。2006年1月,张某与所在学校因享受工伤待遇引起纠纷。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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