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益征收的两个问题

张玉东[1] 程晓娜[2]

[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2]淮阴师范学院法律系,安徽淮安223300

摘  要:

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并非为绝对排斥的关系,商业投资有时是实现公共利益的有效途径。公共利益的实现并非仅有征收一途,城市规划并不必然导致征收行为的发起。对于因城市规划而使住户获得高额补偿的问题,国家可采取税收手段予以规制。 (共3页)

相关文章:

主题相关 参考文献(7篇) 耦合文献(8篇) 
参考文献+更多
相关期刊+更多
    中国业务群个人门户,免费下载!
    征稿启事
    社区热帖+更多
    天元数据 维普资讯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2008 cqvip.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证 B2-2005002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