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完善我军高山海岛津贴制度的建议

苗金林[1] 巩宇[2] 孙庆丰[3]

[1]空军后勤部财务部工薪保险处处长,空军中校军衔 [2]空军后勤部财务部工薪保险处助理员,空军少校军衔 [3]空军后勤部财务部工薪保险处助理员,空军中尉军衔

摘  要:

2006年军队工资制度调整改革,将原艰苦地区津贴规范为高山海岛津贴。津贴制度的建立实施,充分体现了军委、总部对艰苦地区官兵的关心与厚爱,对稳定人员队伍、激发广大官兵建功立业的热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津贴标准仍然偏低,近几年来,社会经济水平和军事训练任务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几年未作调整的津贴制度已与当前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为进一步理顺军人工资关系,更好地发挥高山海岛津贴稳定和激励部队的作用,笔者认为,应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根据按劳分配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高山海岛津贴制度。 (共2页)

相关文章:

主题相关
更多文章搜索 
中国业务群个人门户,免费下载!
征稿启事
相关文章+更多
社区热帖+更多
天元数据 维普资讯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2008 cqvip.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证 B2-2005002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