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木材及木制品相关的税收政策,具体如下: 1999年1月1日起,国家出台了对进口原木和锯材实行“零”关税的政策;2006年4月1日起,国家调整消费税税目和税率,首次将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以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列入其中,税率为5%,在生产环节征收;[第一段]
文章出处:
《木材工业》-2006年20卷6期 -50-50页
China Wood Industry
栏目信息:
分 类 号:
相关文章:

更多评论>>文章评论
学术















cqvi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