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民运动的阶段性分析
乔兆红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历史学博士,上海200020
摘 要:
商民运动是国共合作的产物,颇具阶段性。1926年前商民运动主要发生在广东,随着国民党“二大”《商民运动决议案》的颁布,以商民协会为依托的商民运动,始由广东一隅逐渐随着北伐进程推向全国。大革命时期,商民运动在短短的两三年时间里由广东迅速发展到两湖及长江流域,兴起了大革命史上中国商民运动的高潮。随着“四·一二”政变和“七·一五”事变的发生,宁汉合流,商民运动渐趋衰亡。探讨商民运动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对于了解军政到训政过渡期国民党中央对于民众运动的方针政策和态度具有重要意义。 (共7页)学科分类:
K262[历史、地理 > 中国史 >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19~1949年) >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4~19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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