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 学术研究 >> 2007年2期 >> 摘要

论清末的商电官办事件

苏全有

河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历史系教授、博士,河南新乡453007

摘  要:

清末我国电政有商办、官办等区分。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邮传部尚书陈璧通过购买股份的方式,将商股转化为官股,从而实现了电政的全官办化。就该事件的影响而言,其在推动电政发展的同时,也对商办资本的信心是一个打击。陈璧之所以如此,与其性格的张扬及恤商、商办官助思想不无关系。在今天看来,我们不应将官办与商办对立化,而应该看到,官办+商办,官商合作,是中国经济近代化的必由之路。

相关文章:

主题相关 参考文献(59篇) 耦合文献(28篇) 

参考文献

更多文章搜索 
中国业务群个人门户,免费下载!
相关学者+更多
征稿启事
相关文章+更多
社区热帖+更多
天元数据 维普资讯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2008 cqvip.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证 B2-2005002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