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末的商电官办事件
苏全有
河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历史系教授、博士,河南新乡453007
摘 要:
清末我国电政有商办、官办等区分。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邮传部尚书陈璧通过购买股份的方式,将商股转化为官股,从而实现了电政的全官办化。就该事件的影响而言,其在推动电政发展的同时,也对商办资本的信心是一个打击。陈璧之所以如此,与其性格的张扬及恤商、商办官助思想不无关系。在今天看来,我们不应将官办与商办对立化,而应该看到,官办+商办,官商合作,是中国经济近代化的必由之路。学科分类:
K257.9[历史、地理 > 中国史 >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 辛亥革命(1901~1911年) > 辛亥革命时期其他历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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