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主体功能区划理论初探
王振波[1] 朱传耿[1] 刘书忠[2] 张学波[3]
[1]徐州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2]德州学院,地理系,山东德州253023 [3]云南师范大学,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昆明650092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首次提出了主体功能区的概念,它构建了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思路,开启了我国地理区划新的发展方向.本文对地域主体功能区划理论进行初步探索,认为它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在对地域要素高度综合的前提下,突出地域主体特征,使区划落地区域,具有地域性、主体性、层次性、综合性、和谐性特征.具有独立的政策体系,包括明确规划层次,健全法制保障;科学利用土地,实施生态补偿;统筹投资融资,优化产业结构;分异评价指标,突出功能特色.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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