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产品兽药残留产生的原因及防控措施

张继先[1] 齐伶俐[2] 马林[2] 井玉香[3]

[1]吉林省前郭县牧业管理局,吉林前郭138000 [2]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兽医卫生监督所,吉林白城137000 [3]吉林省洮南市畜牧兽医总站,吉林洮南137100

摘  要:

兽药残留是指动物产品的任何可食部分所含兽药的母体、代谢产物以及与兽药有关的杂质残留,简称药残。随着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兽药的使用范围及用量不断增加,药物的应用在提高动物产品产量的同时,引起了极为严重的食品中兽药残留,特别是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超量使用或非法使用违禁药物常常导致兽药残留,兽药残留危及人体健康,主要表现为变态反应、细菌耐药性、三致作用(致癌、致畸、致突变)以及激素(样)作用等,也给畜牧业经济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损害已引起了公众的普遍关注,是目前乃至今后影响动物性食品安全的重要问题之一。“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绿色、健康、无残留的动物及产品越来越受到人民的欢迎。为此,了解动物产品兽药残留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十分必要。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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