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 特区经济 >> 2006年5期 >> 摘要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需要完善社会保障立法

张朝华

暨南大学珠海学院,广东珠海519070

摘  要:

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是实施社会保障的核心问题.社会保障作为国家出面举办的一项制度必须有一个可靠而雄厚的物质基础作后盾,在社会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各项庞大而复杂的开支,必须有一个稳定的基金制度来支持.而与此同时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工作滞后,立法体系不健全,适用范围狭窄,法律效力低,至使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困难,投资运营低效和发放不到位.因此稳固的社会保险基金需要完善的社会保障立法.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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