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 特区经济 >> 2007年2期 >> 摘要

CEPA条件下广东创业投资的发展对策

邓彦

广东工业大学财务处,广东广州510006

摘  要:

为了促进香港经济的发展,中国内地与香港签署了“CEPA”协定(更紧密合作伙伴关系安排)。CEPA的签署,对于具有先天经济和地理优势的广东省来说,充分利用香港发达的服务业、创业投资产业,以及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资本市场的地位,有利于发展广东的创业投资。本文在分析广东创业投资发展状况和CEPA的影响基础上,从加强粤港创业投资合作、创业板合作以及完善创业投资退出途径等方面提出了CEPA条件下发展广东创业投资的对策。 (共3页)

相关文章:

主题相关 参考文献(6篇) 耦合文献(14篇) 
参考文献+更多
相关期刊+更多
    中国业务群个人门户,免费下载!
    征稿启事
    社区热帖+更多
    天元数据 维普资讯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2008 cqvip.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证 B2-2005002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