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供给主体与制度创新
汪柱旺
江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摘 要: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推行了十多年,目前依然是参保率低、覆盖面窄、保障水平过低,且城乡二元特征明显。从社会养老保障的特性和政府的职能来推演,政府应发挥其在农村养老保险中的主导作用,并以其主体地位来制订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的法律规范,推行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并强化其对农村养老保险的监控管理,从而促进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共4页)

cqvip.com
cqvi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