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 天津教育 >> 2007年5期 >> 摘要

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学的主业

魏永田

摘  要:

2006年6月教育部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次明确指出“做班主任和授课一样都是中小学的主业”,“班主任岗位是具有较高素质和人格要求的重要专业性岗位”。这就进一步指明了班主任工作在学校中的特殊地位,这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有重大意义。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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