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社会的社区治理结构

李金红

江汉大学政法学院,武汉430056

摘  要:

在和谐社会中,应当具有一个什么样的社区治理结构,是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结构的历史变迁与现实状况出发,分析了和谐社会社区治理结构中政府、社会、企业三个主体性因素;提出了和谐社会社区治理的基本结构形态应当是以执政党为圆心,在执政党的外围是国家行政组织,再外围是以社区自治组织为核心的各种社区组织,最外围是社区中的企业和精英的同心圆状的中心一边缘型治理结构。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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