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行政案件中是否应采纳新证据——从一起商标行政纠纷案谈起

石谷

摘  要:

在商标行政案件中,法院一般不采纳原告或第三人在行政程序中未提交的证据。但在特定情况下,为了充分保护原告、第三人及社会公共利益,为了避免对社会资源、行政资源、司法资源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在原告、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均提交新证据的情况下,要求被告重新作出裁定具有其合理性及法律基础。 (共11页)

相关文章:

主题相关
相关期刊+更多
    中国业务群个人门户,免费下载!
    征稿启事
    社区热帖+更多
    天元数据 维普资讯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2008 cqvip.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证 B2-2005002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