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中止期间的法律效力探究

孟锐

摘  要:

2005年4月2日,第53届全国药交会开幕的当天,威尔曼公司以侵犯其一项药品专利权为由,请求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在药交会展馆现场查封了由山东瑞阳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广州白云山科技总经销的抗生素“百定”(其通用名为注射用派拉西林钠舒巴坦钠)。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威尔曼公司请求予以保护的专利权竟然是一件由於权属纠纷而处於中止状态的专利权。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中止後,将停止包括无效宣告请求在内的全部程序;但是。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处於中止状态的专利权的行使作出规定。笔者拟就这一问题提出一此白己的看法。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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