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 学术界 >> 2007年4期 >> 摘要

公共政策程序正义与公共利益的实现

许丽英[1] 谢津粼[2]

[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政法系,湖南娄底417000 [2]中南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摘  要:

公共政策的目的就是实现公共利益,政治活动的根本目标就是利益协调,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但是公共决策过程是一种不完善程序正义,无论何种程序我们都不可能完全保证杜绝不正义结果的可能出现,所以在决策过程中,需要导入一种抑制性程序,以保证结果的正当性。公共利益作为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在具体的公共决策中实现还要经过程序的选择。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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