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 >> 晋阳学刊 >> 2008年1期 >> 摘要

论马克思哲学“现实个人”理论及其当代审视

张伟

辽宁大学现代哲学研究所,沈阳110036

摘  要:

现实个人是马克思哲学的理论核心,依据社会形态理论其生成史可以阐发为三种形态:群体形态的个人,独立形态的个人,自由形态的个人,三种形态的历史演绎构成了现实个人发展的内在逻辑。当代中国正处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表现为以物为基础的独立形态的个人,人的物化状态不可避免。物化状态的积极作用在于它是对群体形态个人的扬弃,对自由形态个人的基奠;其消极作用在于人以“物”而非“人”作为价值尺度,物质利益驱动使人对有限资源展开竞争而形成人际矛盾,而这一矛盾是引发社会种种不和谐现象的主要原因。因此,解决人际矛盾、实现入际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着力点,其实现的根本途径在于民主、法治、道德的实现。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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