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 学术论坛 >> 2006年3期 >> 摘要

“权力行政”向“责任行政”的范式转化

刘祖云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站,江苏南京210095

摘  要:

究其深层的根源分析,我国行政行为的“责任缺失”是因为在传统社会主义的体制下,“权力行政”成为我国政府主导的行政范式,这与社会主义政府的价值追求是矛盾的。当今,在市场经济与公民社会的新背景,基于对“责任行政”范式的认识,我们必须实现由“权力行政”向“责任行政”范式的转化。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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