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各市经委(经贸委)、省各行办(协会)、省直有关厅局(公司)及有关企业: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4]50号)文件,深入开展能源、水资源、原材料、土地、矿产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总结先进经验,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全省企业大力开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在“十一五”期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5%左右的目标,按照《山西省经济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山西省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的通知》(晋经资源字[2005]128号)文件精神,在全省要树立一批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企业,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省经委在各市经委(经贸委)和省直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有关行业专家现场考察评估和广泛征求意见,优选出三十个山西省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第一批)。现予以公布。对确定为示范企业的,将由省经委颁发“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牌匾。[第一段]
文章出处:
《山西能源与节能》-2006年2期 -1-2页
Shanxi Energy and Conser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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